Page 66 - 基隆百年校慶特刊-電子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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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三十八年訓導新措施
                 民國三十八年,孫致和校長聘請歷任中學校長及大學訓導工作多年之蔣一安、張澤涵、陳介石
            先生等人,擔任本校訓育工作。學生活動,頓形活躍。第一週舉行新生入學訓練,頗收宏效。本校
            初中部,也於當時開始一律實施童子軍訓練與管理,高中亦試行組織中國青年童子軍,並開辦各種
            專科課程,如機器裁縫、鋼琴彈奏、有、無線機的裝置與修理及烹飪等,供同學於課外時間自由選修。

            民國三十八年生活公約
                 吾輩女青年,處此大時代,負有承先啟後,建設家庭,改良社會之重任。允宜把握時機,勤求
            學業,修養德性,鍛鍊體魄,愛護團體,發揚美感,善治家兼善處世,能自立亦能立人,接受五育
            之訓導,達成女子教育之理想,爰訂生活公約十條,凡我同學,共同遵守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我們要有自覺的精神。        二、我們要有上進的風氣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我們要有冷靜的頭腦。        四、我們要有熱烈的感情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、我們要有高深的學問。        六、我們要有強健的體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、我們要有愛慕的心理。        八、我們要有審美的觀念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、我們要有齊家的知識。        十、我們要有處世的技能。

            參考資料:
            省立基隆女中 訓導有新措施(1949 年 10 月 02 日)。中央日報,第 8 版。
            省立基隆女中 訂立生活公約(1949 年 10 月 18 日)。中央日報,第 8 版。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民國 56 年升旗典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省立基隆女子中學畢業旅行 38.04.0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 黃蕊珠校友捐贈 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台灣省立基隆女子中學高中部第貳屆畢業紀念              中學時期黃東生校長頒發畢業證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 黃蕊珠校友捐贈,後排右四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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